提問
孕婦24周時,空腹血糖為5.1mmol/l,餐後1小時血糖為6.6mmol/l,餐後2小時血糖為5.8mmol/l,是否為正常值?
回答
妊娠糖尿病的診斷在妊娠24至28周時進行,透過口服50克葡萄糖篩檢及100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,測量空腹、餐後1小時、2小時及3小時的血糖濃度。若至少有兩項數值高於標準值(空腹血糖5.1mmol/l、餐後1小時血糖10.3mmol/l、餐後2小時血糖8.1mmol/l、餐後3小時血糖6.7mmol/l),則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。僅一項高於正常值,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