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問

手足口病會傷及哪些器官呢?再次出現什麼症狀證明傷到其他器官了?必須輸液治療嗎?手足口病第三天了,骨肉口腔有皰疹紅點,但一直沒發高燒。第一天就去門診醫院看了,醫生給開的藥物有利巴韋林顆粒、小兒咽扁顆粒、頭孢。曾經的治療情況如何?尋求專業醫生的諮詢,這種情況需要去手足口病定點醫院複診嗎?一定需要去輸液治療嗎?

回答

手足口病是由腸道病毒引起的嬰幼兒傳染病。主要表現為口痛、厭食、低熱,手、足、口腔部位小皰疹。大多數病例為輕症。極少數病例(尤其是小於3歲的兒童)病情進展迅速,在發病1-5天內可能會出現腦膜炎、腦炎(特別是腦幹腦炎最為危險)、腦脊髓炎、肺水腫、迴圈障礙等,極少數病例病情嚴重,可導致死亡。手足口病需要到傳染病醫院或有傳染病房的醫院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