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問

如何處理抗癲癇藥物療效減退或副作用增加的情況?是否應該考慮重新調整劑量或換藥?

回答

在考慮重新調整抗癲癇藥物劑量或換藥時,可以遵循以下原則:

  1. 如果原先的藥物療效良好,可以透過測量血液中的藥物濃度,進行個體化的劑量調整。
  2. 如果原藥物療效不佳或副作用大,需要換藥時,應待新藥達到穩定量,且癲癇發作得到控制後,才可逐漸停用舊藥。
  3. 如果原先使用多種藥物聯合治療,在停用舊藥時,每次應只停用一種藥物,且兩次停藥間至少間隔一個月。若期間未再發作,方可開始停用下一種藥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