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問

有家長反映,其出生十一日的嬰兒未收到醫院通知進行聽力篩查,而新生兒聽力篩查實施方案已實施多時,醫院是否應對所有新生兒進行此項檢查?若出生時未進行,現在是否仍可前往醫院檢查?

回答

根據衛生部頒布的《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規範》,所有出生的嬰兒均應接受新生兒聽力篩查。由於部分嬰兒在出生時看似健康,但可能在母體內已存在聽力問題。父母往往難以在嬰兒一歲內察覺其聽力問題,多數情況下,直至嬰兒2-3歲時才會注意到其語言發展遲緩。若嬰兒出生時未進行聽力篩查,家長可在嬰兒出生後42天內帶其至醫院進行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