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問

出生一個月的嬰兒胎黃應該如何治療?

回答

胎黃的治療標準包括:

  • 早期發生(出生後24小時內);
  • 快速發展(日增長率超過85和5U摩爾/升);
  • 過量(血清總膽紅素大於221umol/l);
  • 倒退得太晚或再次出現(足月分娩持續2周以上,早產持續4周以上);
  • 治療前總膽紅素超過26團結/升。

如果嬰兒的血液膽紅素值正常,可能不需要治療。然而,需要仔細觀察嬰兒的情況,並讓家人也進行觀察。如果嬰兒的四肢發黃,可以考慮口服茵梔黃加益生菌。藍光治療可能是必要的。